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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顶山市郏县招才引智招聘公告
2021-08-31 21:32: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实际情况,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引进纪律,确保人才质量。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人数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编制限额等情况,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才引智100名。

  三、引进对象和专业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3.具有全日制“985”“211”重点院校的本科学历人才。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证符合专业要求的特急需人才。

  (二)引进专业

  计算机类、法律类、中文文秘类、旅游管理、安全工程、建筑工程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财务财会类、审计类、土地管理类、城建规划类、畜牧学、动植物检疫、动物医学、兽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档案学、档案管理、经济学、投资学、经济统计学、金融管理、农业经济管理、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医学类、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专业高层次人才。

  (三)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具有全日制“985”“211”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学历人才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年龄在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相关部门记录在案的有失信行为的。

  四、相关待遇

  1.政治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郏县做出突出贡献且表现优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规定的,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选拔拔尖人才、先进工作者等方面优先考虑。经考核优秀的人员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和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2.工资待遇:按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3.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的按比例发放(5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6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按比例发放(5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3万元)。同一名人才,涉及不同层次的购房补贴,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生活补贴:引进人才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每月5000元,每年年底集中一次性发放。

  5.卫健系统引进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待遇按照郏县关于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的意见执行。

  6.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在原单位属于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要安置工作的,由县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部门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求情况,协调落实工作岗位。其他情况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子女入学入托,根据本人意愿,由县教体部门按照就近就优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