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浙江省气象局同意,宁波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宁波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气象局下属单位宁波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宁波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为上级气象部门批准设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宁波市气象局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承担宁波市气象局机关对外接待服务保障工作和宁波市气象局交给的车辆管理及公务业务用车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各核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宁波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 财务会计 | 专技 | 1 | 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 | 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会计、财务会计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备注 |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学校推荐表,并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并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9日9:00至3月11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2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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