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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宁海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人)
2023-08-31 22:46: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8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条件和相关事项说明

  (一)截至报名当天(2023年9月11日)已经取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对象及其他所需条件等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四)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但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校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但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宁海县户籍或生源是指:具有宁海县户籍或生源地为宁海县。户籍以2023年9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截至2023年9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岗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六)宁海县林特技术推广站林特技术岗位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除外。以上有关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2021年、2022年毕业生。

  (七)宁海县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治理岗位面向宁海县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是指:纳入宁海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员额的在职辅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8年以上且综合表现突出;

  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

  3.被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授予个人三等以上治安荣誉奖;

  4.获得县级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

  5.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地市及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专利。

  以上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考核结果、荣誉取得、表彰奖励、科技创新成果和国家专利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9月11日。

  报考该岗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向宁海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大队提交《宁海县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