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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南充市西充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08 14:49: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西充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充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西充县公办学校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子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00至2023年3月17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817—423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