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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招聘公告
2024-04-01 15:23: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技师学院是1986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的全日制高等技工院校。学院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要求:对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8月15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4月8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中,应聘心理咨询教师、平面设计教师、电子商务教师、计算机教师、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中式烹饪实习指导教师、中西式面点实习指导教师、数控实习指导教师等紧缺岗位教师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内取得,未按约定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根据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见《2024年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四、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考生在填报报名系统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证明、同意应聘介绍信、技能等级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系统要求进行上传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更改。每位考生在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允许再次修改应聘岗位。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技师学院联系。本次招聘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