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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东营市河口区引进第二批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024-05-15 11:56: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河口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工作需要和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河口区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河口区引进第二批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应在50周岁(1973年5月以后出生)。

  5、急需紧缺专业的高校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高级成熟型人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在相应专业内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专业技能、工作业绩突出。

  6、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取得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采取“承诺+容缺”方式两种情况:一是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二是对暂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次年兑现奖励政策。

  11、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身份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

  2024年河口区第二批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引进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河口区引进第二批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0日11:00—5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卫生类招考,网址为(http://www.hekou.gov.cn/col/col206415/index.html?number=H08020103)。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引进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22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