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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3 17:1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时间野外考察生活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5月15日,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1:1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报名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qdslinxuehui@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电话”。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会通知其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事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在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监督指导下,由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 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由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先考察、后体检,并等额组织。

  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情况以及专业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