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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顺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11-09 09:37: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我单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到我单位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程序

  引才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才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引进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见《安顺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11月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3年11月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1.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由安顺市林业局引才办统一组织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按照公布的引才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准备《安顺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需要电子版和签字版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及岗位所需其它材料(与刺梨有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电子档,并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2.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将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