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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莘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4人)
2023-05-09 15:11: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莘县户籍的岗位,落户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莘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备案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需提供材料见附件3)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09:00-5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莘县人民政府网(www.sdsx.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1: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14:00-5月27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应聘莘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