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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茌平“茌平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2-04-26 10:10: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优化我区干部人才队伍,引进和储备一批专业化和急需紧缺人才,夯实“鲁西领跑、全省先进”强区目标的人才支撑,结合区委解放思想、事争一流暨“强作风、勇担当、提效能”活动要求,计划通过“茌平优才”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为区委、区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岗位类型不同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岗位,其中综合类26人,教育类45人,卫生类57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空缺限制,可根据引才单位需求及个人意愿安排工作岗位。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9:00—5月10日16:00;

  审核时间:2022年5月7日11: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7日11:00—5月10日16:00。

  报名人员登陆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ping.gov.cn),如实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综合类岗位由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组织部和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由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审核人员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结果。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留存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面试、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