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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茌平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1-08-25 10:02: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优化干部人才队伍,引进和储备一批专业化和急需紧缺人才,聊城市茌平区决定实施“茌平优才”引进计划,面向社会广纳英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为区委、区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总量控制单位,拟引进71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3。

  (一)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详见附件5)。

  3.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1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名单以官网公布为准)。

  网络学院、成人高校、对口本科(高职本科)、独立学院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以及通过专升本、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00—9月3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9月1日11:00—9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日11:00—9月4日16:00。

  报名人员登陆茌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pi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引进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内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1年“茌平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具体打印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二)面谈

  面谈内容包括自我陈述、回答问题等环节。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谈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1.博士:面谈不设淘汰比例,全部进入考察范围。面谈成绩作为考察的参考指标之一。

  2.硕士、本科生: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先通过面谈方式按引进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按实有通过人数直接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