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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同市灵丘县党政事业单位联合招聘考试公告(82名)
2022-12-20 21:13: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灵丘县拟组织实施2022年党政事业单位联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但不受户籍条件的限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数量和岗位类型

  (一)招聘数量

  灵丘县党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灵丘县2022年党政事业单位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专业指导目录确定。

  (二)岗位类型

  为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倾斜的政策,本次公开招聘设置一般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两种类型。其中:一般岗位50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2名。为了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报考人数和拟招聘人数不达3:1,则招聘岗位计划按3:1的比例核减后对应划转为一般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