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记员公告
2023-05-22 10:54: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记员,按照《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山区临聘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记员。

  (二)招聘人数:9名。

  (三)主要职责:负责案件当事人接待、沟通、审查、收发案件材料,文书校对,以及庭审记录、核对、送达、案卷整理归档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严格保守工作秘密、执行工作纪律;

  3.具有北京市房山区户籍,不包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经历等条件;

  6.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没有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考察且考察合格;

  7.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3.有一定语言组织及协调、文字录入、计算机(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应用操作的能力,并具备基础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三、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5月2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记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关注“线上审核”结果。“线上审核”通过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于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房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房山区苏庄东街9号)进行资格复审。因工作场地有限,不提供停车位,请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并做好自身防护。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验证报告单,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页。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考试。

  (三)笔试

  本次考试委托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相关工作。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规则》以及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见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告及准考证。

  2.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均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登陆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速录技能测试

  按照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前90名进入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技能测试统一采用标准键盘进行。考试内容与裁判文书、庭审记录、法律条文、时事政治有关。考试形式为看打和听打,看打5分钟,听打10分钟,考试满分100分。

  速录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见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告。

  (六)面试

  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期间如有放弃面试资格者,按考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