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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康复医疗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招聘公告
2022-12-20 21:11: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康复医疗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是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共建共管的省级公立康复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中心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8个岗位共21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同期完成学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下列三类情形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自毕业起至报名截止日不满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2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学科带头人在聘用后3年内享受特殊人才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8:00—2023年1月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康复医疗中心网站在线报名系统(www.zjkfylzx.com,“人才招聘”),或手机端关注浙江康复医疗中心人力资源部公众号,实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1日8:00—2023年1月4日16: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人员报考资格。

  神经康复亚专业学科带头人、神经康复医师1、创面修复与烧伤康复医师、心肺康复医师1、感染科临床医师、推拿医师、康复评定与治疗亚专业学科带头人七个紧缺岗位开考比例不受人数限制。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