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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简章
2023-12-05 17:03: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纳入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范围的原体制内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在2023年12月11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详见《2023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12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1:00—12月14日17︰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sdbh.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12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1日11:00—12月14日12︰00

  北海经济开发区组织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1日11:00—12月1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sdbh.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初审通过后,请于12月14日12︰00前,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dqbzxy@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电话”,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43-2258509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