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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韶关新丰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17人公告
2019-09-06 21:24: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广东省韶关新丰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1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主要从事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层民政业务的受理、救助管理系统运作、入户调查、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镇(街)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7名其中:岗位A:6名 ,岗位B:1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3、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新丰县户籍或生源地;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0日之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5、其他不宜担任基层民政业务经办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24号新丰县民政局一楼大堂。

(四)报名所需要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工作资格证、基层工作经历(在新丰县各镇及以下(不含县城、丰城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工作经历的人员)及民政系统工作经历的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基层工作、民政系统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和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9日);

4、《报考人员承诺书》;

5、《新丰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评价维度表》;

6、近期大1寸红底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

(五)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接受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根据《新丰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评价维度表》(附件3),从学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民政系统工作经历年限等方面对报考人员进行量化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6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如因维度评价重分而超出比例,按因维度评价重分而超出比例的报考人数参加考试,如不足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人数参加。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分“评价维度+电脑操作测试+面试”。评价维度占10分,电脑操作测试占40分,面试占50分,总分设100分。

电脑操作测试报考人员基本电脑操作水平,采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系统(科目: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fice应用)进行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100分为满分。

在电脑操作测试报考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以100分为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