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教育局教师
2023年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选聘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公告
2023-10-17 10:35: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下同)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中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办中小学选聘教研员4名。为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教体系统内在编在岗且具备选聘岗位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化学、高中英语、初中数学、中小学美术学科教研员各1名(共4名),拟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三、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

  2.学历、职称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现从事本学段、本专业教学工作6年以上,持有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中小学系列一级以上职称。

  3.能力条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级均在“合格”以上。

  4.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正高级教师或获评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中山市“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的,可放宽至45周岁。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例如,2023年10月12日开始报名,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招聘当年-<出生年份+1>)10月12日(报名第一天)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5.无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基本功扎实,教学业绩突出。

  (1)有学术影响力,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含市青年教师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学科市级中心教研组成员(镇街学科中心教研组组长或市直属学校学科组组长)。

  (2)在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承担市级以上讲座2次以上。

  (3)报考高中化学、高中英语、初中数学学科岗位者,有两届以上毕业班任教经历。

  2.教育理论水平较高,教科研能力较强。

  (1)论文撰写。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者参编学科专著或学科教材。

  (2)课题研究。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学科课题研究,本人在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内排名前六。

  (三)其他条件

  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人才,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岗位任职条件。

  1.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2.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以上;

  3.博士研究生;

  4.正高级教师或获评全国优秀教师;

  5.省特级教师;

  6.中山市“英才计划”特聘人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30(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六楼611室;联系电话:0760-89989361,联系人:陈老师、公老师。

  (二)报名要求

  1.按照要求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2.需要的材料:

  (1)《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打印一式一份,并张贴彩色证件照片)。

  (2)《市教研室选聘教研员资格条件自评表》(附件2,简称自评表);

  (3)佐证材料按《自评表》的顺序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且扫描成同一个PDF文件)提交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供原件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