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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8 12:35: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柯桥区卫生健康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柯桥区卫生健康单位2024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柯桥区部分卫生健康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0名(57个招聘职位),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新招聘人员为柯桥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区级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部职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要求中级资格的岗位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护理岗位须35周岁及以下),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资格的岗位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时间统一计算到2024年4月2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3.具有资格职位的,其注册范围须与职位相一致。

  4.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度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接受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和绍兴市柯桥区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17时—4月9日16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日17时—4月10日16时。

  应聘人员扫码或直接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从应聘者栏进入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15时。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学校(绍兴市柯桥区钱陶西路2999号,绍兴第三医院内)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且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且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22年、2023年毕业的另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必须在2024年4月2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或社保证明(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