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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2024-04-03 17:16: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与市医学会学术交流服务中心合署,挂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牌子)是市财政经费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参与组织、实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致残等级鉴定和职业病鉴定工作;参与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组织、广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工作;参与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广州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负责广州地区卫生统计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1.招聘人员类型: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3.港澳籍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年龄要求

  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9:00至2024年4月22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