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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4-01-22 20:15: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47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入编等程序依次进行。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校园招聘的具体地点。

  (一)发布招聘公告

  市卫生健康委与有关高校的研究生院或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对接,获得校方支持,就招聘专业、宣传发动等具体招聘事宜进行商定。招聘公告委托相关医学高等院校发布,并同时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等网站公布。

  (二)报名

  考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者限报同一专业2个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至1月24日。

  具体操作方法为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要求,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连同以下报名资料影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单位联系方式、邮箱地址详见附件3。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

  (5)其他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

  (三)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