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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2023-04-07 15:33: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检察辅助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考务信息通知平台

  本次考试的所有通知将发布在考务信息通知平台:报名系统(http://xmhc.lywsrc.com)或海沧区政府网站“招考招聘”栏目(http://www.haicang.gov.cn/)。请考生自行留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检察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4月)》(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4.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检察辅助人员义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附件1)。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4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取得相关学历(位)证书的;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6日10:00至2023年4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请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xmhc.lywsrc.com)进行报名,如实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需按规定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要求jpg格式、200KB以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系统将每日更新各岗位报名人数,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尽早报名,防止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错失报考机会。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3年4月6日10:00-2023年4月11日12:00。报考者可在报考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审核意见,确认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提交,或在报名时间内更改报考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4.申诉:报考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2023年4月11日17: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也可在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通过咨询电话(0592-6057061)进行沟通。

  5.笔试确认:2023年4月12日8:00-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笔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13日下午2:00起,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的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认真阅读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所学专业需对照毕业证书只字不差、如实填写),并需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3.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4.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5.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