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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检察院)招聘14人公告
2013-04-01 18:41: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适应瑶海区建设、发展、稳定的形势,满足审判、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全国公务员序列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检察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

  2、公务员身份,且在法院、检察院工作两年以上(不含聘任制书记员);

  3、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符合法官任职资格的工作人员10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符合检察官任职资格的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12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3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时间为4月14日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4月18日至4月2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1:00 《法律专业知识》

  笔试考点及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 10 日内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和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需携带由本单位党组织推荐及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通过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其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五)体检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总成绩,依照招考职位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