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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兴市海盐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07 19:29: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印发〈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通知》(浙卫发〔2013〕9号)和《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卫生技术人员32名,由县卫生健康局统招统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户籍以2024年3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24年应届毕业的,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社会生学历证书需于2024年3月17日前取得。

  2.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成人教育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报考。

  在2022年以来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定向培养的基层社区医生毕业生和已与县卫生健康系统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届医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7日-2006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通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招聘计划5人以下的,为1:3;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的,为1:2)的职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上午;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3月21日工作时间,领取地点:县公共卫生中心八楼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八楼805办公室)。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职位,入围面试对象按1:2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实施两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4年3月27日工作时间,领取地点:县公共卫生中心八楼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八楼805办公室)。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职位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要求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海盐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发放《聘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