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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2023-03-07 08:41: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39号)规定,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泉道2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数控加工、机电技术应用、电器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木工、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学科中等学历教学和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高技能人才2人(专技岗),具体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计划申报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生产实训指导能力和敬业精神;报考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2023年3月6日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进行岗位查询。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16:00,报名时间为5天。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网站(www.tjlgj.com)下载并填写《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tjsldbzjsxyrlzyb@tj.gov.cn)。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单》。

  报考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单》的要求,持《资格复审通知单》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和毕业证认证材料(2023届毕业生应在办理报到手续前提供,若在办理报到手续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与岗位相应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上述所有材料应与《考生报名表》中所填个人资历情况一致。

  佐证材料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以下至少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