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2023-07-07 10:33: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省直9个部门(单位)所属2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5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1名(岗位序号:1号—8号),非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94名(岗位序号:9号—82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6日至2005年7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6个月内)免冠照片。其中,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