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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招聘公告
2021-07-24 19:44: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教学辅助管理: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关爱青少年,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2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9日17: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