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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30 16:48: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解决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紧缺的问题,改善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务工作者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66人(含惠东县荣超中学校医1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66人(含惠东县荣超中学校医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获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应聘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周年(不含规培时间),若在服务期限内调离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包括不限于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应全额退回规培费用和所享受的人才优惠政策待遇以及违约金(本人剩余服务期限的年度工资总额的10%),并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2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2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21日后出生);紧缺人才或自愿到边远山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2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体以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惠东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8时至2022年1月21日17时。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填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将以上两个表格以“考生姓名.rar”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hdwszp@163.com。联系电话:0752-8822267。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近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期间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到惠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加分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20号)第二条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面向符合该通知第一条规定人员(即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我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开展公开招聘,并采取面试、直接业务考察方式组织测评。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抗疫一线招聘岗位(即岗位代码为A117-A125的岗位),可于报名期间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模板可参照附件4)到惠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审核,审核通过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报考其他岗位按正常招聘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