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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2021-10-17 22:05: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666号科融创业大厦7楼会议室。

  3.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现场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5.领取准考证

  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在报考人员报考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