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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17 11:18: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确保我校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公告,现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详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hljhlgz.org.cn/index.htm)

  二、招聘原则

  坚决落实党管人才的工作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按照岗位要求,硕士应聘人员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应聘人员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必须为在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六)热爱教育事业,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近五年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学校发布招聘公告以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00至2023年10月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人员查看学校招聘计划表,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个人逐级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最后学历的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2024年上半年毕业考生需提供如期毕业证明、已参加工作考生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证明学术水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后以“专业+姓名+电话”命名,发送到hljhgzrsc@126.com。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

  2、网上审核结果查询。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及下一步招聘工作安排的回复,同时保持联络方式的畅通,方便联系。

  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关注邮件投递回复动态,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