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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州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1-06-08 10:11: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精神,经核准,湖州师范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导员共18人,具体要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0周岁(1990年6月7日至2003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17:00-6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3.报考人员必须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和上传有关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上传以下(1)-(4)项材料: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且信息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正反面);

  (3)党员证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及以上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

  (4)学生干部证明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相关高校二级学院以上盖章)。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8日9:00-6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1年6月8日9:00-6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退还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