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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阳衡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3人)
2023-02-27 10:27: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54名(高校毕业生指普通全日制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1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①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以下是指1987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能在学信网上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①面向衡东县村(社区)干部、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县范围内连续任职满3年或者累计任职满5年的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在部队服务期满2年以及应征入伍时为衡东县户籍的退役军人。

  ②乡镇事业站所面向衡东县户籍招聘的岗位。

  ③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并出具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书和随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有吸毒史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