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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5-16 23:59: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快发展江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充实医务人员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具体招聘专业、数量、对象范围和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学历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要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根据《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第九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江北区中医院、江北区儿童医院此次招聘使用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5)考察;(6)公示;(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报名

  (一)注册、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5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登聘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江北区卫生健康

  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5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6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聘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进入“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二次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7日9:00—6月1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缴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紧缺岗位的缴费人数不足招聘指标2倍,其他岗位的缴费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时,将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指标。

  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05199/index.html),已确认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主要为各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岗位要求为研硕及以上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