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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7人公告
2017-07-29 18:45: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事业发展需要,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科技统计专员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工作认真细致,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功底,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综合文秘岗位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工作认真细致。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过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温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岗位1名

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有良好的理解与沟通能力,自学能力强,三年以上市场营销经验,对科技项目服务有经验者放宽专业要求。

(四)温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岗位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材料组织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主动的心态;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事过科技项目申报者优先考虑。

(五)温州科技大市场日常管理人员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40岁之间,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管理能力。有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

(六)温州科技大市场前台接待、展厅讲解人员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女性,年龄22-28岁,身高160cm以上,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主动的工作心态,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从事过前台接待工作者优先考虑。

(七)温州科技大市场技术经纪人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材料组织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主动的心态。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

三、报名录用办法

(一)报名初审:应聘人员请填写《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报名表》,并发至电子邮箱stc88287812@163.com。

(二)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2张等材料。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与报名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聘用:通过考试者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待遇报酬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原标题: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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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报名表.doc

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