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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2022-10-16 21:29: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州委编办下达的增人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招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事业人员5名。详见《州南盘江国有林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林业工作,并愿意长期在林业战线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截止报名(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村干部”除外)。

  4.服务期未满、仍在岗(含2022年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13.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招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报名时间前一日。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5日8时至10月27日17时止,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