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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第二批人才招聘公告
2022-05-12 17:03: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交通大学(筹)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学校坐落于广州,将为各类人才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并提供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学校面向前沿学科,以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为龙头,围绕交通工程、交通装备、交通管理方向,以广州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行业急需专业为重点发展方向,优先发展轨道交通、海上交通、公路交通相关专业,逐步拓展航空交通服务相关专业;搭建粤港澳大湾区虚拟交通系统、轨道交通装备研究中心、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工程中心、海洋严酷环境材料蚀损过程控制与防护重点实验室等19个科研平台,实现科研平台与学科联动发展,全面提升科研实力和办学水平,构建完善的“海、陆、空、轨”现代综合交通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50人,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3.招聘人员可分为如下三种类型,我校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类型。

  (1)2022年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以学历证书为准;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专业要求

  1.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最高学历证书专业为准,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报考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申请进行相近专业认定。相近专业认定需填写《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3),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