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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第三次招聘公告
2021-11-15 19:31: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下设22个学院,18所附属医院,28个研究机构,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拥有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的32个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学科,1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一批省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其中呼吸内科排名全国第一、小儿外科排名全国第二、变态反应科排名全国第三、胸外科排名全国第六,精神医学专科排名全国第七、小儿内科排名全国第八。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七)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2年毕业生。

  (八)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医生、科研人员、医技人员等。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本公告招聘的岗位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进行报名。

  (网址:https://www.gzhmu.edu.cn/)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对应的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材料审核。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1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境外留学归来2021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应分别按要求签订《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时应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