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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1-05-31 17:59: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下设22个学院,18所附属医院,28个研究机构,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拥有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的32个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学科,1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一批省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其中呼吸内科排名全国第一、小儿外科排名全国第二、变态反应科排名全国第三、胸外科排名全国第六,精神医学专科排名全国第七、小儿内科排名全国第八。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七)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2年毕业生。

  (八)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四)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医生、药师、技师、护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时间

  2021年6月9日9:00至2021年6月11日17:00。

  (三)报名方式

  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报名本公告岗位的考生,如同时报名《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岗位,视为仅在本公告报名成功。

  五、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对应的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要求填报上传的,审核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