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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23-12-15 15:47: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高管办函〔2023〕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中共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7名,其中6名雇员为区巡回审判法庭工作人员,1名雇员为区党工委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共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法官助理(3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遵守法律和从业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在法官指导下,能够协助法官释法答疑、调查取证、组织调解工作、草拟法律文书、开展调研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6、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3年12月18日)。

  (二)书记员(3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遵守法律和从业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法官指导下,能够承担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整理过程中的记录、复印、校对和送达以及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6、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3年12月18日)。

  (三)区党工委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政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3年12月18日)。

  (四)不予聘用及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或近2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