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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和骨干教师公告(11人)
2019-05-20 09:39: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优秀人才和骨干教师11人(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见计划表),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个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5月25日。初审时间:2019年5月24日—5月26日。

(一)电子邮箱报名及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和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材料(见计划表)的电子稿(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优秀人才报名表(岗位:XXX,姓名:XXX)”。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和骨干教师报名表》、《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和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考新区第一幼儿园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5月23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无业状态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报考其他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在2019年5月23日之前取得)以及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暂时无法提供的,经选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时出具)。

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