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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双鸭山市饶河县税务局面向县辖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23-10-10 08:4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强饶河县税务局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税务局2023年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学历要求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业务及电子化办公软件;

  (四)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即指1987年10月0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及县直相关企业单位工作满3年的编制外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即指1982年10月0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户籍要求须是在2023年01月01日之前迁入到户籍地;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0月08日—10月11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08:30至10月18日17:00;(2)报名地点:饶河县零工驿站(原饶河县就业培训中心,饶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后侧);(3)报名时需提交《饶河县税务局2023年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报名费45元,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及准考证领取

  1、现场报名初审后缴费确认报名成功。

  2、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时刻关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饶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闭卷考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笔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聘用

  被确定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弃岗或离岗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保障

  此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200元/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参保人承担。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年终第13个月奖金及取暖补贴。每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如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六、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