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简章(946名)
2024-02-19 08:27: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1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946名(详见《2024年度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2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及总量控制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该简章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汇总表》),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电话”。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招聘单位会通知其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事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备案的考试方案组织实施。可以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或考察等方式进行。有关考试具体事宜详见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