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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2023-11-01 12:25: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沧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单位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公安辅警68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州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沧州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2023年及以前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沧州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1月6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普通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11.经市政府同意统一招聘的,现仍在市公安局机关及警种部门工作的辅警;

  12.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和《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2023年11月10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2023年11月11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被取消的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