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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6人)
2023-06-28 08:48: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东营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56名,其中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32名,文职警务辅助人员24名,具体职位及招录计划详见《东营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东营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五)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

1、东营分局招录职位报名地点为:东营市宏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290号就业创业服务中心19楼1910室),咨询电话:0546-8712287.

2、河口分局招录职位报名地点为:东营市融合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海通创客中心2号307室),咨询电话:0546-8890001.

3、垦利分局招录职位报名地点为:东营市慧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垦利区利兴路白金公寓1715室),咨询电话0546-2885161.

4、交通警察支队招录职位报名地点为: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营市府前大街76号开发区税务局后院南楼三楼),咨询电话:0546-8615888.

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能测评。

(三)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完成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东营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并由接受报名单位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接受报名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