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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06 09:09: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在2023年9月13日前取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同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与主管部门本级及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及其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聘用后可能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见《2023年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15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16日17:00

  (一)个人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内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9月15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应符合本公告岗位表资格条件一栏中列出的专业。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资格条件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16日12:00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9月13日11:00—1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在2023年9月15日17: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