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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体育学院第二批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2023-08-23 16:03: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8月,是一所学科优势显著、科研实力雄厚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学校现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校已为国家体育和教育战线培养了3万余名受到社会欢迎的应用人才,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体育教师、省市劳动模范以及国家队教练员和金牌运动员。学校在群众体育与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质普查与评价、运动能量代谢、中国人骨龄发育标准、体育情报、体育法制建设等领域做出了开创性工作。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将于2023年8月23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tju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体育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为准,不接收以辅修专业报考;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0.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11.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10:00至9月13日下午4:00。

  报名注意事项将在天津体育学院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二)资格初审

  人事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改报

  学校通知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和网址在天津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tju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胜任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两个科目分数之和÷2,保留一位小数,两个科目缺一者笔试成绩无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体育学院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