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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工业大学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22 21:34: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最早的培养工业人才的高等学校之一,创办了全国最早的高校校办工厂。1929年改称河北省立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学校1996年跻身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4年由河北省、天津市和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工业大学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77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22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1月(含1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须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大学网站主页(https://www.hebut.edu.cn)“人才招聘”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2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西平道5340号)教学楼C区一楼。

  4.报名材料:

  (1)《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2)证明材料原件(按模板出具):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3)、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和现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附件5)。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