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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49人)
2023-08-01 21:05: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的,需在199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各相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00—2023年8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平台,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8:00至8月12日17:00登录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8月23日8:00起登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合格指导线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