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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选聘法律顾问1人公告
2017-11-09 22:48: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于丰南区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我局拟面向唐山市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四)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备政府部门从业经验者优先;

(五)在唐山市路南区、路北区、丰南区辖区内执业者优先。

二、受聘职责

(一)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二)为我局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三)代理行政复议、仲裁、执行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我局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协议;

(六)参与我局重大事项会议的讨论,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七)需要我局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三、专项法律服务要求

为我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熟练掌握行政法和民法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精通《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能够妥善处理财政业务中涉及到的诉讼纠纷等。

(二)熟练掌握商法、经济法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精通《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为区财政局具体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熟悉《税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为区财政局涉税文书起草、企业改制方案制订等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建议;熟悉《土地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售等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建议。

(三)精通并熟练应用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运营模式(PPP模式)、债务管理的法规、政策,参与我区与社会资本、相关金融机构的合作并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避免和防范政府投资风险。具备较强学习能力,能够随时掌握并熟练运用国家、省、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财税、金融、投融资等领域的相关政策。

(四)参我区金融风险处置、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的专项法律事务;

四、注意事项

(一)保守在办理我局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我局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二)不得接受他人委托,办理与我局业务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

(三)不得利用我局法律顾问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得以我局法律顾问名义对外宣传、招揽业务并从事与法律顾问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不得实施其他有损我局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具有服务政府事务的良好业绩;

(七)服务具体内容以与我局签订的《常年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五、聘任期限

聘任期1年,从2018年1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

六、聘任待遇

1、法律顾问服务费用6—10万元/年,具体费用以实际应聘为准。

2、代理我局的诉讼案件另行计费,代理费用参照相关规定双方协商议定。

3、如有其它委托法律顾问办理的委托事项,代理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应聘材料

(一)应聘律师事务所需填写报名表(附件)。

(二)符合我市政府机关采购法律服务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事务所及拟参与法律服务业务团队(不少于3人)的简介;

(四)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介绍;

(五)具有金融专业领域服务经验及符合我局专业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拟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收费标准(需与市级采购标准保持一致或不高于市级采购标准)。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提交材料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如其后因材料的不真实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