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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2021-01-04 17:20: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此次招聘动物防疫专员8名,与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劳动合同。8名动物防疫专员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属用人单位临聘人员性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动物防疫工作经验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执业(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人民西路一段343号三楼,组织人事股)。联系人:王女士,咨询电话:0830-8558819。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填写《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招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面试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成绩计算和公布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招考录用中的其他版块(网址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上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由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体检,最后按照考察考核结果择优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考察。主要对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对考察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符合报考条件但德才表现较差、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纳溪区农业农村局研究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8558819)。

  七、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一年一聘,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参照派驻乡镇临聘人员待遇标准。

  (三)保险:按规定缴交“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