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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2018-01-13 08:52: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62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 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人,其中综合类3人、教育类24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综合类岗位招聘范围和对象限山亭区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2018届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生源地。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8年1月19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本人2018年1月19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暂未迁入我区,但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上述情形将作为考察内容之一。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其他”栏中如实填写。